关注我们
9月19日,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:
刘某杰遇害案发生以后,刘某(男,60岁)为博人眼球,蓄意编造不实信息,造成不良影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10日。
公安机关提示: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广大网民应依法依规文明上网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。
抗美援朝老兵勉励入伍新兵
淬火|奋斗!奋斗!中国军人的冲锋姿态
亚冠精英-古斯塔沃波普建功 海港两度落后2-2柔佛
深圳龙华深物业澜湖时代交房时间,深物业澜湖时代馆几梯几户?
上海普陀-高尚领域-售楼处电话首页网站 楼盘百科详情24小时热线
东滩海上明月(崇明)(楼盘位置)